案情背景:根据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获悉,原告等人认为:被告方所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在路经涉案土楼后方路段存在设计施工质量的缺陷,以致2013年5月19日暴雨天气使高速公路路面汇水冲毁原告等人所属土楼 ; 被告方认为原告方的土楼年久失修、天灾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致。
土楼现状
本案为再再鉴定案件,法院委托我所前,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委托过两家鉴定机构对土楼倒塌原因进行鉴定,因被告方对前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均有异议,要求重新对其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墙体年久失修
委托内容:对土楼倒塌原因以及该房屋损坏与高速设计施工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当我所鉴定人员于2016年5月25日现场勘验,距离高速路路基交验2010年12月27日已经有5年之久,也距离2013年5月19号房屋倒塌之日近三年时间。
靠近高速路的一侧山体滑坡
我所鉴定人员到达现场后分别对鉴定房屋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勘验,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分别对从内外因对其进行鉴定,内因主要包括:土楼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年久失修等方面;外因主要包括:山体滑坡(土楼后山土坡系村民种植蜜柚的农作物的原状山地,该自然土坡顶黄海高程为358.6m,坡底黄海高程约为338.9m,坡高约为19.7m,坡顶至土楼围墙水平距离约为39.2m,坡度约26度)、事故期间的强降雨(六个小时降雨量打144mm)、高速公路的设计(高速公路途经土楼路段存在山体滑坡的可能性,土楼与土坡之间的安全距离约为1.8米且未对该路段存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路段设计有变坡平台和挡土墙等)、道路施工(高速声屏障立柱基础以及土边坡和水沟未按图纸施工,造成水沟漏底和路肩墙开裂,导致该区域山体的汇水面积增大,加速了山体的滑坡)等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鉴定人员测量高差
鉴定意见:(一) 土楼倒塌原因:1、 “培元楼”存续年代较为久远,主体结构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墙体开裂使得水能更快渗入墙体,加速房屋倒塌;2、2013年5月19日的天灾特大暴雨和双永高速公路的施工过程频繁活动是引发山体滑坡的诱因;3. 高速公路在勘察、设计环节存有疏忽,未采取有效的边坡防护措施对该路段进行处理。4. 高速公路的声屏障基础和水沟等未按图施工以及施工过程存在质量缺陷。
(二)土楼倒塌原因与双永高速设计施工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高速路的路肩墙断裂
培元楼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