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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站外立面玻璃窗是否为玻璃幕墙进行鉴定
来源:www.fjtzsf.com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案情背景:本案为建设合同施工纠纷案,被告方对原告施工的立面玻璃窗是否属于玻璃幕墙有疑义,因此,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委托我所对原告完工的A3、A4组团立面玻璃窗是否为玻璃幕墙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对立面玻璃窗进行勘验

  委托方:XX法院
  委托内容:对原告完工的A3、A4组团立面玻璃窗性质进行鉴定,是否为玻璃幕墙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我所确认接受委托后,先组织有关鉴定专家组成员、专业鉴定人员对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审阅、讨论,初步了解涉案工程的情况等,并制定相应的鉴定方案。

  鉴定人员分别对动车站营运中心A3、A4的四层立面玻璃窗是否为玻璃幕墙进行勘验,立面玻璃窗的玻璃为通过CCC认证的钢化玻璃,钢化玻璃的四周与横梁及立柱相拼接而成,且拼接缝通过嵌缝密封材料进行密封,立柱采用的是规格67.5mm*190mm的方形铝合金,横梁采用的是规格65mm*100mm的方形铝合金,立柱上部与下部分别于各楼层的顶板与底板固定,立面玻璃窗面板的横梁及立柱都显露于面板外表面。根据现场勘验,鉴定人员分别从玻璃的材料、连接方式等对其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得出鉴定意见。

   

立面玻璃窗

  鉴定意见:原告完工的动车站营运中心A3、A4组团立面玻璃窗鉴定为:明框玻璃幕墙。

  鉴定效果:明框玻璃幕墙是玻璃幕墙的其中一种类型,本案外立面玻璃窗归类到玻璃幕墙就解决了争议。


立面玻璃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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