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被鉴定办公室的一至十层及裙楼的外墙设计为玻璃幕墙。由于工程施工需要,委托方向甲方购买所需的玻璃,完工后玻璃出现条状裂缝,委托方对其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幕墙工程的玻璃存在异议,故委托我所对其进行司法鉴定。
西面玻璃的室外侧存在条状裂缝
西面玻璃的室内侧碎裂形成比较规则的小颗粒
委托内容:1、对甲方工程上的玻璃是否为双钢化玻璃;2、对甲方工程上的玻璃是否为耀皮厂家;3、对甲方工程上的玻璃是否满足甲方与某公司签订的《超节能安全玻璃买卖合同》和施工设计图的质量标准。
室外侧玻璃存在条状裂缝
鉴定人员在现场监督取样
鉴定过程: 我所鉴定人员前后两次与委托方等人到达鉴定现场,开展勘验鉴定工作。第一次主要通过询问在场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检查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的内业资料和过程控制管理资料;对被鉴定玻璃的破坏形态进行记录、相关商标标志等进行查验;现场确认玻璃抽样位置。
鉴定人员对用钢化玻璃测试仪进行检测
由于委托方需要加工新玻璃代替选取的玻璃样品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现场取样时间待定。第二次现场勘验主要是对已确认的玻璃进行现场监督取样。最后,通过对现场玻璃损坏形态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判定,得出鉴定意见。
鉴定人员对样品进行破损检测
鉴定效果:我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委托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