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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造成养鳗场损失鉴定
来源:www.fjtzsf.com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案情背景:吴某鳗鱼场总面积为160亩,因建设高速公路东南段需掩埋一部分养鳗池,涉及到养鳗场其中的4口养鳗池(约50亩)、管理用房及沟渠灌排及电力系统等构筑物。为了顺利拆迁,合情合理赔偿相应的损失,显得尤其重要。为此,“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连江段征地拆迁指挥部”委托我所对连江县琯头镇定安村吴某养鳗场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鉴定。


鉴定现场

鉴定人员正在测量养鳗池水位

  委托方:XX征地拆迁指挥部
  委托内容:对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定安村吴某养鳗场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鉴定

  鉴定过程:我所确认接受委托后,指派鉴定人员与委托方等人到达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定安村吴某养鳗场,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鱼塘平面位置图》和现场确认的四口池塘、管理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勘验、拍照、采集数据。


养鳗池附属设施

  根据现场勘验数据,分别对每口池的现有产量、产值,每口池掩埋面积的大小进行评定计算,最后根据筑路行为对鳗鱼进行搬迁和占用一部分池塘,使池塘内的鳗鱼密度变大、筑路期间影响鳗鱼的外界环境等影响因素分别对四口池的损失率进行评定。


养鳗池淡水补给管

  鉴定意见: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征用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定安村吴某养鳗场及附属设施,造成养鳗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万肆仟贰佰肆拾叁元整(¥1504243元)。


鉴定人员正在测量养鳗池面积

养鳗场管理用房

  鉴定效果:我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其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为拆迁指挥部如何合理的赔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同时又加快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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