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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原因及加固修复和临时安置过渡费鉴定
来源:www.fjtzsf.com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案情背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原告房屋建于1989年,石砌体结构,基础为大脚条石,埋深约1米。被告于2013年年底在原告房屋附近修建湄渝高速公路A5合同段,施工期间被告因需要运输大量物资原料、大型机械,运输车辆须经过原告房屋背后的“3#施工便道”,加之施工期间多次采用爆破,两者带来的震动造成原告房屋出现墙体开裂、楼板开裂等危险情况。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将被告告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被鉴定房屋正面

  委托方:XX人民法院

  委托内容:1、对原告所有的房屋所受的具体损失数额进行司法鉴定;2、对房屋损失与被告在湄渝高速公路萩芦段建设爆破施工及大型载重运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3、对因房屋毁损所造成的加固修复费用以及临时安置过渡费进行司法鉴定。


被鉴定房屋东侧的混凝土道路(3#施工便道),地势比房屋高

  鉴定过程:我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鉴定人员与法官等人一同到达鉴定现场。首先我所鉴定人员询问在场的相关人员了解涉案工程的实际情况,并同时让原告相关人员带鉴定人员初步走一遍被鉴定房屋及周边环境。然后对被鉴定房屋的平面示意图进行现场测绘;之后再对房屋内损坏的位置及程度进行记录、拍照,在某些位置还进行凿除粉刷层进行更进一步的勘验,检查裂缝是只存在于粉刷层还是里面的石块;鉴定人员利用专业仪器对房屋的倾斜值进行测量、记录,对被告工程的爆破洞口与原告房屋的大概距离进行测量;对周边环境、原告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等进行测绘,并且测量相关数据。最后,鉴定人员分别对原被告方相关人员做了相关的调查笔录,并让其签字确认。


房屋内顶板现状

房屋内墙体出现裂缝

  鉴定意见:1、原告房屋损坏与被告在湄渝高速公路萩芦段建设爆破施工及大型载重运输有较大的关联性,同时与原告自身房屋建造年限及构件的材料级配较低也有一定关联性;2、因房屋毁损所造成的加固修复费用为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贰佰叁拾玖元整(小写:¥136239元);3、临时安置过渡费用为人民币柒万壹仟伍佰柒拾玖元叁角陆分(小写:¥71579.36元)。


鉴定人员对裂缝处粉刷层进行凿开勘验

凿开后的粉刷层近景

  鉴定效果:通过鉴定,原告方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该事件提醒了被告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之后再出现此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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